长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图
1.成果完成人提出申请
4.科技处分类报批
6.现金奖励发放
①长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附件1)
②技术转让 (实施许可) 合同(附件2,附件3)
③科技成果转化全体完成人授权同意书(附件4)
④共有成果权属人知情同意书(附件5)
⑤受让方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
① 200万元内的科技处审批
②200-500万元内,分管副校长审批
③500万元及以校长(办公会)审批。
①成果完成人填写《长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现金发放审批表》(附件9)报科学技术处
②办个税减免手续。成果完成人填报《现金奖励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附件10),并持《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技术合同信息(技术转让信息表)》(复印件)、《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长江大学财务收款凭证及银行回单到荆州市国税局办理个税减免手续,领取反馈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报科学技术处。
③科技处填写《长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现金奖励公示表》(附件11)进行公示。
④科学技术处登录个人收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收入申报,导出《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签字后,会同《反馈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报送计划财务处。
2.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审批
5科技成果完成人负责执行合同
①核实材料
②科研副院长在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签字盖章
①让受让方按计划支付合同经费
②经费到帐后,到科技处办理上账手续,凭合同和上账单到计划财务处办理上账,可选择报账或现金奖励。选择报账立个人项目管理账户,选择现金奖励,经费统一进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项目
③技术合同登记申请办理免税。(附件7)
④填写专利权变更说明(附件8),到科技处办理盖章手续,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权属变更或许可备案。
3.科技处审核公示
①审查专利权属、专利年费缴费情况
②受让方资质和信用情况
③专利价值评估
④校内公示(附件6)